关税同盟技术法规 032/2013 是一份包含一系列压力设备安全要求的法规文件,已在欧亚关税同盟成员国境内施行。 本法规的目的是通过实现技术法规的强制性要求来保护人员健康和环境。
TR CU 032/2013 涵盖的产品
- 设备压力大于0.05MPa的各类气体和液体容器
- 产生温度超过110度的热水的锅炉容器,产生超过0.05兆帕的超压蒸汽的锅炉容器和用火加热的容器
- 最大允许压力大于0.05兆帕,公称直径大于25毫米的各种介质的液体、气体和蒸汽的管道和配件
- 耐压零部件
- 安全和视觉核算设备
- 压力室,医用除外
- 确保压力设备安全的附件
TR CU 032/2013 不涵盖的产品
- 主管道和分配管道
- 在内部爆炸压力下运行并为航空需求而设计的容器
- 用于放射性环境的压力设备
- 医疗压力室
- 碳酸饮料容器等
符合性认证具体细节
根据设备的类别和关键特性,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保超压设备的合规性:
- EAC 声明(1 类和 2 类)
- EAC 认证(3 类和 4 类)
无论评估认证EAC 类别如何,申请人准备的文件必须包含:
- 安全性理由
- 技术资料和操作手册
- 具有强度计算和保护器通过功能的设计文档
- 工艺流程信息(法规、所用材料、焊接类型和控制方法)
- 使用协议执行的测试信息和获得的结果
- 批准文件
- 已用的标准
- 证明专家资格水平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批准文件
符合性确认按照压力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标准方案进行。
改变与创新
2018 年引入了一系列变化——以下管道被 Rostechnadzor 专家从压力设备安全技术法规的范围中删除。 更新的文件不包括公称直径不超过 25 毫米和最大允许工作压力超过 0.05 兆帕的技术管道。
自 2021 年 11 月 21 日起,所有管道、管材和管件都被视为第 4 类,属于 EAC 认证 TR CU 032/2013
此次修订涉及现行压力设备安全技术法规的几个方面。 之所以需要改变,是因为这种类型的管道不是成品,这意味着其合格评估不能在工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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