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經授權的校準實驗室進行的計量校準測試包括一套旨在確認測量設備符合所采用的計量標準的行動。 專家測量對應於操作文件中記錄的允許數字和某種類型的測量儀器的特性。

根據檢查的測量結果,確定以下內容:

  • 測量儀器的狀況
  • 測量設備符合說明中指定的要求
  • 驗證在提供統一測量的國家系統中運行的測量設備

核查可以在強制性或自願的基礎上進行。 法規規定對以下測量設備進行定期檢查:

  • 用於提供統一測量的國家系統
  • 預定調試
  • 在最近的維修工作後使用

在以下情況下,需要由經過認證的校準人員對測量儀器進行強制性的特別驗證:

  • 驗證標記(校准貼紙)損壞
  • 再調整
  • 長時間儲存后重新校準或調試
  • 密封損壞

未用於國家統一測量目的的測量裝置的計量維護以校準測試和自願驗證的形式進行。 第102號聯邦法對進行審查作了規定。

違法責任

不當執行 核查 工作或不遵守法律要求即構成犯罪。 處罰將施加於進行驗證的計量服務人員。

驗證執行功能

行政當局進行計量監督。 他們發佈包含高精度儀器校準程式和條件的法規。

只有成功通過計量器具檢定認可範圍的個體企業家或公司才能進行檢驗。 檢查是根據該計劃進行的,國家當局批准了適用於某些類型的測量設備的方法。

測量儀器應與適當的方法說明一起進行測試。

在大多數情況下,專家可以輕鬆獲得有關測量設備檢查規則的必要資訊。 根據測試結果頒發證書,得出測量裝置適用性的結論。

驗證需要什麼?

要成功驗證,必須提交以下內容:

  1. EACU內外生產的退役測量儀器
  2. 設備手冊(操作說明)。 如果高精度儀器是在俄羅斯或關稅同盟以外製造的,則必須將手冊翻譯成俄語
  3. 進行設備生產所依據的技術條件或標準
  4. 該製造商的俄文招股說明書
  5. 測量報告的結果和驗證在生產該測量設備的狀態下進行。 通過州際協定在俄羅斯聯邦或EACU以外購買的設備需要此檔
POVERKAS的類型

法律規定了以下類型的測試:

  1. 基本的。 實施用於新俄羅斯或非俄羅斯測量儀器,設備維修和保養后。
  2. 定期或繼發性。 對於正在使用或存儲的測量設備是必需的。 它是根據跨期間隔執行的。
  3. 特殊的。 在下一次定期檢查之前進行
  4. 檢查。 國家計量服務局正在運行,以驗證測量儀器的正確使用。
  5. 復雜的。 它包括對整個測量設備特性的檢查。
  6. 結構。 檢查測量儀器部件的特性。
  7. 採樣。 檢查隨機選擇的測量儀器組。
  8. 專家。 當測量設備的可維護性和質量保證存在差異時,需要專家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