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為獲得CE認證提供服務:

  • CE認證標誌的咨詢、解釋和說明等;
  • CE審核和測試;
  • 風險分析和評估;
  • 評估技術文件申請;
  • 技術產品文件準備;
  • 伴隨CE認證程序的同時,頒發「交鑰匙」的CE證書;
  • 在歐洲共同體(歐盟)國家設立授權代表處。

產品上的 CE 標誌是商品在歐共體國家 (EU) 內自由流通的必要標準,並且符合大多數亞洲國家、北美洲和伊比利亞美洲國家以及一些前蘇聯加盟共和國的需要。

換句話說,它不僅指那些在歐洲生產的產品,也指那些從國外進口的產品。
只有在完成認證程序(確認商品符合歐盟指令)後,才能為產品分配CE標誌。

只有歐洲認證機構可以為產品認證。

產品生產商在獲得使用 CE 標誌標記產品的權利之前需完成以下程序:

  • 檢查產品的安全性及其是否符合歐盟指令的要求。 為此需完成風險評估。
  • 制定產品使用範圍的規格。
  • 進行產品測試。
  • 製作標記申請(技術文件)。

SERCONS 隨時準備協助客戶正確執行文件、準備產品測試和檢查以及全程協助 CE 認證程序。

我們的專家將根據貴公司的活動領域和指定認證機構的一系列要求準備所需的文件集,以獲得歐盟認證證書 (CE 標誌)。

關註符合歐洲標準的歐洲認證的準備以及測試和檢查的結果。 但是,主要注意正確準備稱為技術文件的技術文檔。 CE認證(技術檔)的申請授權我們公司評估這些產品是否符合既定標準。

歐洲質量證書提供了用CE標誌標記產品的機會,這是產品在國外市場不受限制地流通的通行證。

SERCONS根據以下歐盟指令提供CE認證服務:

  • 指令 89/106/EEC 建築產品和建築結構 (CPD)
  • 指令 73/23 EEC 設計用於特定電壓條件下的電氣設備
  • 指令 94/9 / EC 用於爆炸性介質 (ATEX)的產品
  • 指令 97/23/EC 壓力操作裝置 (PED)
  • 指令 93/42/EEC (2007/47/EC) 關於醫療器械 (MDD)
  • 指令 90/385/EEC 關於有源植入式醫療器械 (AIMDD)
  • 指令 98/79/EC 關於體外診斷(IVDD)醫療器械
  • 指令 89/686/EEC 個人防護裝備 (PPE)
  • 指令 2004/22/EC 測量儀器 (MID)
  • 指令 2004/108/EC 電磁相容性 (EMC)
  • 指令 2006/42/EC 車輛和機械 (MD)
  • 指令 2006/95/EC 低壓設備 (LVD)
  • 指令 88/378/EES 玩具安全
  • 指令1999/5/EC 關於無線電設施和電信終端設備(R&TTE)
  • 指令 90/384/EES 非自動稱重儀器 (NAWI)/(93/68/EEC)
  • 指令 92/42/EEC 對使用液體或氣體燃料的新型熱水鍋爐的效率要求
  • 指令 95/16/EC 升降機和升降齒輪
  • 指令 2009/105/EC 簡易壓力容器 (SPVD)
  • 指令 2009/142/EC 氣體燃料燃燒設備(燃燒氣體燃料的器具)/GAD
  • 指令 94/25/EC 休閑工藝品 (R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