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 CU 031

關稅同盟技術法規031/2012包括農用和林業拖拉機及其拖車的安全要求。 其創建的目的是保護消費者免受低質量設備的侵害,並確保產品在EAEU成員國內的自由流動。

TR CU 031/2012 涵蓋哪些內容?

該技術法規涵蓋在關稅同盟境內流通的以下方式:

  • 全新和進口的輪式和履帶式農林拖拉機,以及最大設計速度至少6公裏/小時的拖車
  • 影響拖拉機和拖車安全的新型和進口部件

技術法規不包括的拖拉機和拖車:

  • 在 TR CU 031/2012 生效之前已經發行流通
  • 作為個人訂單或創意項目的單件制作
  • 使用過的或者修理過的

分類

所有車輛分為三類:

  • T – 輪式拖拉機
  • C – 履帶式拖拉機
  • R – 拖車

根據某些指標和特徵,每個指標和特徵都分為子類別:

T類的不同之處在於由五個子類別組成的輪式拖拉機,最大設計速度從不超過40 km / h到超過40 km / h,在重量,尺寸,軌道尺寸,離地間隙,底盤高度和其他參數方面有所不同。

C類也分為五個子類別,通過與輪式拖拉機的類比來定義。

R類由四個子類別的拖車組成,允許品質範圍從1,500千克到21,000千克。

機械也分為由一個製造商製造的類型,這些類型由特定產品的技術說明中指示的一組相似的設計參數確定。

拖拉機和拖車元件包括車速表、限速器、車窗、座椅、大燈、輪胎、後視鏡等。

確認功能

符合技術法規所涵蓋的機械 的安全 要求由強制性證書確認,該證書是根據製造商或供應商提供的檔制定的:

  • 設備的詳細描述及其操作手冊
  • 技術和施工文件(圖紙、方案)
  • 合同和隨附檔
  • 測試分析的結果

認證由根據標準方案1c,3c或4c之一進行適當認證的組織進行。 批量生產證書的有效期最長為5年。 單位和批量製造的機械是無限的。

安全要求

在EAEU內流通的拖拉機,其拖車和部件必須具有安全的設計,並符合技術法規的要求,以及協調合格評定過程中使用的控制方法的UNECE標準和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