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为获得CE认证提供服务:
- CE认证标志的咨询、解释和说明等;
- CE审核和测试;
- 风险分析与评估;
- 技术文件申请评估;
- 技术产品文档制作;
- 伴随 CE 认证程序颁发“交钥匙”的 CE 证书;
- 在欧共体 (EU) 国家设立授权代表处。
产品上的 CE 标志是商品在欧共体国家 (EU) 内自由流通的必要标准,并且符合大多数亚洲国家、北美洲和伊比利亚美洲国家以及一些前苏联加盟共和国的需要。
换句话说,它不仅指在欧洲生产的产品,还指从国外进口的产品。
只有在完成认证程序(确认商品符合欧盟指令)后,才能为产品分配CE标志。
只有欧洲认证机构可以为产品认证。
产品生产商在获得使用 CE 标志标记产品的权利之前需完成以下程序:
- 检查产品的安全性及其是否符合欧盟指令的要求。 为此需完成风险评估。
- 对产品的使用范围做出说明。
- 进行产品测试。
- 制作标记申请(技术文件)。
SERCONS 随时准备协助客户正确执行文件、准备产品测试和检查以及全程协助 CE 认证程序。
我们的专家将根据贵公司的活动领域和指定认证机构的一系列要求准备所需的文件集,以获得欧盟认证证书(CE 标志)。
关注符合欧洲标准的欧洲认证的准备以及测试和检查的结果。 但是,主要关注的是正确编制技术文件,也就是所谓的技术文件。 CE 认证申请(技术文件)授权我司评估这些产品是否符合既定标准。
SERCONS 根据以下欧盟指令提供 CE 认证服务:
- 指令 89/106/EEC 建筑产品和建筑结构 (CPD)
- 指令 73/23 EEC 为在特定电压条件下使用而设计的电气设备
- 指令 94/9 / EC 用于爆炸性介质 (ATEX) 的产品
- 指令 97/23/EC 压力操作设备 (PED)
- 指令 93/42/EEC (2007/47/EC) 医疗器械 (MDD)
- 指令 90/385/EEC 源植入式医疗器械 (AIMDD)
- 指令 98/79/EC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IVDD)
- 指令 89/686/EEC 个人防护设备 (PPE)
- 指令 2004/22/EC 测量仪器 (MID)
- 指令 2004/108/EC 电磁兼容性 (EMC)
- 指令 2006/42/EC 车辆和机械 (MD)
- 指令 2006/95/EC 低压设备 (LVD)
- 指令 88/378/EES 玩具安全
- 指令 1999/5/EC 无线电设施和电信终端设备 (R&TTE)
- 指令 90/384/EES 非自动称重仪器 (NAWI)/(93/68/EEC)
- 指令 92/42/EEC 对使用液体或气体燃料的新型热水锅炉的效率要求
- 指令 95/16/EC 电梯和升降机
- 指令 2009/105/EC 简单压力容器 (SPVD)
- 指令 2009/142/EC 气体燃料燃烧设备(燃烧气体燃料的设备)/GAD
- 指令 94/25/EC 休闲工艺品 (RCD)